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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业税务登记
 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从2005年起实行了税务登记核准制,纳税人在技术监督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后,相关数据就会传输到“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”形成待登记户信息。
  如果您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,从即日起不需再进行网上税务登记申请,税务人员会主动与您联系办理税务登记相关事宜。
  备注:个体工商户或不需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的企业,请您携带相关资料到我局纳税服务所上门办理税务登记。
 一、办理税务登记需准备资料
  1、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批准开业(或成立)证明;
  2、有关合同、章程、协议书;
  3、银行开户许可证;
  4、法人(或委托法人)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;
  5、房产证明(自有房屋产权)或租房协议(承租他人房屋)
  6、技术监督局代码证书;
  7、验资报告;
  8、公章和财务章。
  说明:以上前七项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
 二、个体税务登记需准备资料
  1、营业执照副本;
  2、照主身份证;
  说明:以上各项均需要原件及复印件
 三、转入税务登记
  1、 迁移通知书
  2、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  3、 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(按房租千分之一贴印花税)
  4、 公章
  5、 说明:如有其他变更项目请参照变更所需携带资料


  第一税务所地址:宣武区德泉胡同10号
  咨询电话:63529300